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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张***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规定,由用人单位和您共同提供劳动合同及工资流水等补缴材料,向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养老保险费补缴申请。
关于养老保险补缴方面的问题,请联系宣州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信息管理中心,电话:0563-3017073。
感谢您对区人社局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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