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体
  • 支持IPV6
  • 长辈版
  • 无障碍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互动交流 > 答问知识库 > 个人名下无住房,配偶婚前购买一套住房,贷款形式为其个人的纯公积金贷款,我本人可以用哪种形式提取公积金?

个人名下无住房,配偶婚前购买一套住房,贷款形式为其个人的纯公积金贷款,我本人可以用哪种形式提取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6-01-07 10:30 来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881 次


问:个人名下无住房,配偶婚前购买一套住房,贷款形式为其个人的纯公积金贷款,我本人可以用哪种形式提取公积金?



答:来信人公积金正常缴存满6个月且借款人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不足的,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婚后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提取金额不大于实际还贷本息。累计提取金额以登记结婚之日起新发生的实际还贷本息为限。公积金贷款在我市已办理按月“冲还贷”业务的可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前往我中心窗口办理增加借款人配偶“冲还贷”业务;未办理“冲还贷”业务或公积金贷款在外市的可按年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你可关注我中心官网查看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如有疑问,可拨打宣城公积金营业部咨询电话0563-3037444。
分享
Bai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