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717J/202503-00021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发布机构: | 新田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2025年春季预防诺如病毒感染及食物中毒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3-07 | 发布日期: | 2025-03-07 |
1、预防诺如病毒感染,如厕后及加工食物前注意洗手,水果和蔬菜食用前应认真清洗,牡蛎和其他贝类海产品应深度加工后食用。诺如病毒感染者患病期至康复后3天内不能准备和加工食物。被患者呕吐物或粪便污染的表面应及时用含氯漂白剂或其他有效消毒剂清洗消毒,并立即脱掉和清洗被污染的衣物或床单等,清洗时应戴上橡胶或一次性手套,并在清洗后认真洗手。
2、不要购买、加工、食用野生动物,避免在学校加工、售卖烹饪野生蘑菇、自制药膳食品,不要放置亚硝酸盐,避免作为食盐误用导致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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