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703399171142Q/202502-00222 | 组配分类: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名称: | 【途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 | 文号: | 无 |
| 生成日期: | 2025-02-14 | 发布日期: | 2025-02-14 |
一、基本信息
1.事项名称:接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2.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3.受理机构: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受理条件
1.受理范围
(1)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投诉;
(2)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其他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行为的举报。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由市场监管部门以外的部门受理和处理的,从其规定。
2.受理条件
(1)有明确的被投诉人;
(2)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3)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范畴。
三、监督咨询
1.投诉电话:0563-12315
2.投诉网址:全国12315平台(https://www.12315.cn/)
3.咨询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东路178号区政务中心北四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