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5063/202507-00068 | 组配分类: | 征地法定公告 |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名称: | 宣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宣区征预公告〔2025〕24号) | 文号: | 无 |
| 生成日期: | 2025-07-10 | 发布日期: | 2025-07-1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宣州区2025年度第20批次村庄建设用地拟对宣州区洪林镇宣茶村白马冲村民小组、王祠村民小组,杨柳镇杨柳社区赵村村民小组、查村村民小组,杨柳镇新合村太东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宣州区洪林镇2025年10号地(宣城洪林镇鸽子山村100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宣州区杨柳镇2025年4号地(宣城市宣州区杨柳镇兴安村100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宣州区杨柳镇2025年5号地(宣城杨柳镇杨柳社区100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位于宣州区洪林镇宣茶村白马冲村民小组、王祠村民小组,杨柳镇杨柳社区赵村村民小组、查村村民小组,杨柳镇新合村太东村民小组范围内(附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宣城洪林镇鸽子山村100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宣城市宣州区杨柳镇兴安村100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宣城杨柳镇杨柳社区100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宣州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洪林镇人民政府、杨柳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洪林镇,洪林镇宣茶村,洪林镇宣茶村白马冲村民小组、王祠村民小组,杨柳镇,杨柳镇杨柳社区,杨柳镇杨柳社区赵村村民小组、查村村民小组,杨柳镇新合村,杨柳镇新合村太东村民小组范围内,采用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m.thebolducs.com/)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拟征收区域内暂停办理房屋新建、扩建、改建审批,土地、房屋用途变更登记及其他有碍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公平执行的行政审批事项,暂停时间一年。公告后违反规定擅自办理上述事项的,征收时不予认定。
联系单位:洪林镇政府, 联系人:李向荣,联系方式:15505631202。
联系单位:杨柳镇政府, 联系人:王庆, 联系方式:1395657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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