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把维护困难弱势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深化便民服务举措,优化为民服务方式,截至目前,已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83件,完成率105.81%,超额圆满完成法律援助年度目标任务,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拓渠道,提高群众知晓率。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和区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等普法宣传活动20余场次,活动中向群众发放《法律援助法》宣传册、毛巾、购物袋等宣传品4000余件,提供免费解答咨询服务2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法律援助民生实事政策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强监管,严把案件质量关。对案件办理全程跟踪监督,对疑难复杂、涉案人员众多等案件,案前组织承办人员开展研讨交流,分析案件中存在的重难点,提前打好“预防针”;案中开展电话跟踪制,及时掌握案件办理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纠正整改;案后开展受援人回访,了解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服务的满意度,征询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建议;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边评查案件、边分析问题、边总结提升,以查促改,以改促升。
优举措,提升服务满意度。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材料或缺少的材料给予一次性告知;实行“延迟服务”,确保每位群众来访来电事项当天办理完毕;实行经济困难“承诺制”,对符合条件的受援人免开经济困难证明,减证便民,当即受理申请,不让群众多跑路、白跑路;实行行动不便“上门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行动不便人群,工作人员及法律援助律师上门为其办理法律援助申请,当面了解具体案情及诉请,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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