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水环境质量有所下滑”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宣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水环境质量有所下滑。水环境综合质量呈下降趋势。2023年宣城市水质优良比例较2021年下降6.2个百分点,2022年、2023年水质指数连续两年同比上升,水环境污染加重。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宣州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进一步强化断面水质调度通报,提升断面水质精细化管控水平。
2.围绕郎溪梅溧河殷桥断面“消Ⅳ达Ⅲ”,重点推动郎溪县实施《梅溧河殷桥断面水质提升整改四项清单》各项工程措施。
3.推进绩溪新管、旌德南元桥、南漪湖等15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到优良目标。
四、目标任务
2025年实现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100%;遏制水质指数同比上升趋势。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根据宣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3年度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宣水领办〔2024〕1号)文件,宣州区2023年度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且水质指数同比下降0.31%。
2.宣州区持续开展国、省控断面汇水流域污染源管控,持续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2025年1-10月,宣州区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及优良比例继续保持100%,2025年1-6月水质指数同比下降0.37%,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3-2717313
电子邮箱:xcstwmwyh@163.com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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