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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30K/202501-00051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袁时金局长解读《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1-06 发布日期: 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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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袁时金局长解读《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1-06
发布日期: 2025-01-06
【主要负责人解读】袁时金局长解读《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6 10:04 来源:宣州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5年1月3日,宣州区司法局发布了《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问:请您介绍一下《通知》的制定背景和依据?

    区司法局局长袁时金:根据《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0号)、《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通知》(皖司发﹝2024﹞32号)、《宣城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统一”工作的通知》(宣司〔2024〕44号)等文件要求。

    问:请问下《通知》起草过程。

   区司法局局长袁时金:宣州区司法局结合区级实际,于2025年1月初制定了《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通知》,经区政府同意,1月1日由合法性审查科起草,经局主要负责人审阅稿件后,审定签发。自2025年1月起,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简称“三统一”)制度。

    问:《通知》制定的意义有哪些?

    区司法局局长袁时金:通过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进一步加强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着力解决制定程序不规范、日常管理不到位、公众查询不方便等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请您简要介绍下《通知》的起草过程?

    区司法局局长袁时金:按照《宣城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统一”工作的通知》(宣司发〔2024〕44号),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通知》。报请区政府同意,于1月3日印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宣城高新区管委会。

    请问《通知》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区司法局局长袁时金: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审”“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请您介绍下《通知》的主要涉及到的工作任务有哪些?

    区司法局局长袁时金: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一是要统一登记。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要明确文件起草部门、办公(文秘)机构及法制机构的职责,由法制机构认定拟制文件是否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办公(文秘)机构统一进行登记。制定机关要按年度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布本机关已经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二是要统一编号。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办公(文秘)机构统一编号,编号由行政规范性文件字母缩写、登记年份、制定机关代号、文件流水号组成,中间加“-”号连接。具体可以参见《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版记图例》。三是要统一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统一印发,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进行公布,并同步收录至安徽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以内部文件形式印发执行,未向社会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以上工作均从2025年1月3日起开始执行。

     请问《通知》的保障措施是什么?

     区司法局局长袁时金:为贯彻落实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区司法局与区政府办建立了“月沟通”机制,每月底共同核实已印发文件是否存在漏认定情况,已经认定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是否及时报备案审查,规范引导区政府各部门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

    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宣州区司法局

    解读人:袁时金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301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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