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703003250152U/202507-00060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文机关: | 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 成文日期: | 2025-07-30 | 发布日期: | 2025-07-30 |
| 发文字号: | 发改价格〔2025〕63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规范宣城市马山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 | 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3-3021619 |
| 索引号: | 11341703003250152U/202507-00060 | ||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 发文机关: | 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
| 成文日期: | 2025-07-30 | ||
| 发布日期: | 2025-07-30 | ||
| 发文字号: | 发改价格〔2025〕63号 |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规范宣城市马山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 | 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3-3021619 | ||
关于进一步规范宣城市马山殡仪馆殡仪
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5〕63号
宣城市马山殡仪馆有限公司:
为加强殡葬服务行业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皖发改价格规〔2025〕1号)、《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殡葬服务行业收费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民务字〔2024〕53号)、《宣城市民政局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宣城市殡仪服务收费项目指导清单>和<宣城市公墓服务收费项目指导清单>的通知》(宣民事〔2025〕6号)等规定,在成本监审和成本调查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就进一步规范马山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殡仪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包括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与殡仪基本服务密切相关的重要延伸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包括遗体收殓、卫生消毒、化妆整理、告别厅租用等。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重要殡仪延伸服务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附件。
三、殡仪特需服务收费(包括非正常遗体处置类、尸检
处置类、守灵服务以及其他需报民政部门同意的特需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收费单位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和不高于市场同类价格水平的原则,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收费标准。特需服务项目由丧属自主选择,并签订服务协议书。严禁捆绑、拆分或强制服务收费。丧葬用品(骨灰盒、寿衣、花圈等)实行市场调节价,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实行进销差率控制,销售价格不高于市场同类价格水平,丧属自主选择购买。
四、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严格按照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州区惠民殡葬实施办法>的通知》(宣区政办秘〔2024〕4号)规定执行。
五、完善收费公示制度。你公司要认真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在实施服务和收费前应向群众提供服务清单(手册、承诺书),说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由丧属(丧事承办人)自愿选择,并依法依规签订规范的服务合同(协议)。使用规定票据收费,严禁多收少开、开具虚假票据等行为。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主动配合审计等部门,常态化开展财务审计。
六、本通知自2025年8月6日起执行,宣州区物价局、宣州区民政局《关于调整宣城市马山殡仪馆有限公司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价费〔2019〕3号)同时废止,国家、省、市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宣城市马山殡仪馆殡仪基本服务及重要延伸服务收费标准
宣城市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宣城市宣州区民政局
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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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马山殡仪馆殡仪基本服务及重要延伸服务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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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收费项目 |
定价形式 |
计量单位 |
收费标准 |
服务内容 |
|
1 |
基本服务 |
遗体接运费 |
政府定价 |
元/具 |
80 |
1、接尸里程以殡仪馆为起点,起步基数为五公里,超过五公里部分每公里加收3元,里程往返计算,夜间接尸加收50%; |
|
2 |
遗体冷藏费 |
政府定价 |
元/具·小时 |
3 |
将遗体放入冷藏棺(冷冻柜)低温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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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遗体火化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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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普通平板炉 |
政府定价 |
元/具 |
230 |
1、15周岁(含15周岁)以下减半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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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智能拣灰炉 |
政府定价 |
元/具 |
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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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骨灰寄存费 |
政府定价 |
元/年·格位 |
80 |
含寄存、瞻仰、卫生处理等,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包括骨灰寄存证书工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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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类别 |
收费项目 |
定价形式 |
计量单位 |
收费标准 |
服务内容 |
|
5 |
重要延伸服务 |
遗体收殓费 |
政府指导价 |
元/具 |
90 |
1.包含殓尸材料费(接尸袋); |
|
6 |
遗体卫生消毒费 |
政府指导价 |
元/具 |
30 |
对遗体进行无害化卫生预防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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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遗体整理费 |
政府指导价 |
元/具 |
180 |
正常遗体整容、化妆、理发、刮脸,含材料费。非正常遗体整理费按特需服务非正常遗体处置类实行市场调节价。 |
|
|
8 |
告别厅租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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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1) |
小厅 |
政府指导价 |
元/次 |
300 |
含告别厅基础配置(如空调、棺罩、像架、固定花圈、绢花、固定盆景、播放哀乐等)、休息室使用及引导服务。 |
|
|
(2) |
大厅 |
政府指导价 |
元/次 |
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