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高新区化工园区未实现专管或明管输送污水全覆盖”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宣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宣城高新区化工园区未实现专管或明管输送污水全覆盖。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宣州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根据宣城高新化工园区化工企业现状,制定公共管廊污水管网实施方案。
2.建成宣城高新化工园区公共管廊污水管网,将废水输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处理。
四、目标任务
高新化工园区公共管廊污水管网建成并运行,实现化工废水专管输送。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宣城高新区已制定公共管廊污水管网实施方案,建设范围覆盖化工园区已有化工企业和拟建化工企业,分两期建设。
2.①宣城高新化工园区公共管廊一期于2024年5月投入使用,第一批12家化工企业污水尾水已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实现化工废水“暗改明”改造;宣城英特颜料有限公司和安徽申兰华色材有限公司2家企业现有厂区污水已通过专管输送至宣城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进行处理。②宣城高新化工园区公共管廊二期已建设完成,宣城晶瑞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底接入公共管廊。③截至2025年10月底,宣城高新区在建化工企业有9家。园区已为在建化工企业架设公共管廊并预留接口,待企业建设完成后接入。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3-2717313
电子邮箱:xcstwmwyh@163.com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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