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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尚未淘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8 17:21 信息来源: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作者:区政府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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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尚未淘汰”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宣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明确将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列入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的落后产品。宣城市135家企业仍在使用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作为热源,尚未予淘汰。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宣州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制定整改方案,形成淘汰锅炉清单名录,完成淘汰任务。

2.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并整改应予淘汰锅炉。

四、目标任务

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要求。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宣州区已制定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整改方案,并已建立淘汰锅炉清单。宣城市仍在使用的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未予淘汰135家企业中涉及宣州区29台,目前均已淘汰。

2.宣州区开展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自查整治行动,为加快推动淘汰,已打包申报中央大气资金进行淘汰奖补,目前奖补资金正在按程序拨付。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3-2717313

电子邮箱:xcstwmwyh@163.com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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