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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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州区溪口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溪口镇社区老街,电话:0563-3828011,邮编:24206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溪口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强化平台建设,健全监督机制,持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度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490条,及时、准确公开最新政策、最实举措、最快动态。一是主动公开政策文件3条,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起草过程、重要举措、特色亮点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5条。二是发布社会救助、社会保障信息共112条。三是发布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5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镇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规范。2025年,我镇收到依申请公开4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责任制,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规范填写并留存“三审单”,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合规。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对已公开信息进行定期梳理检查,及时清理失效、无效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度我镇按照区政务公开办要求认真做好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相关工作,保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正常运行。2025年度共收到县长信箱留言0条、部门信箱留言9条,均按答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
(五)监督保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要求,强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整改省市区反馈的整改清单,不定期检查村务公开确保工作成效。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审发流程,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与其他乡镇积极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提升能力水平。2025年度我镇政务公开总体情况较好,本年度我镇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解读深度有待加强。部分政策解读信息内容较为单一,对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实施效果的深度分析和精准阐释不够,影响了政策的全面理解和有效落地。
2.政民互动交流需更主动。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虽然设置了反馈渠道,但主动征集民意、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的力度和频次有待提升,政民互动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
(二)改进情况:
1.深化公开内容,提升解读质效。建立健全重点领域政务信息梳理机制,对涉及乡村振兴、民生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等信息进行深度整合与分类公开。强化政策解读责任,要求政策起草部门同步制定形式多样、内容详实的解读材料,着力讲清政策背景、核心举措、惠民利企点,探索运用视频、图表等更直观的解读形式,提升解读的亲和力和传播力。
2.拓展互动渠道,增强公众参与。在政策制定前和重大决策过程中,综合运用线上意见征集、线下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主动广泛听取群众和利益相关方意见。建立健全群众意见反馈处理闭环机制,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登记、分类、转办、反馈,明确办理时限,并将合理意见采纳情况适时公开,切实提升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将继续围绕重大项目建设、财政资金使用、惠农惠民政策落实、社会救助保障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和热点事项,深化政务公开与日常工作的融合。下一步,将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在用好政府网站第一平台的同时,持续优化政务公开栏、宣传手册、电子屏等线下公开载体,加大对惠企惠农政策、民生实事进展等内容的宣传公开力度,并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全过程审核把关,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和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