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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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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发改委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6 15:08 来源: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地址:宣州区鳌峰东路178号,电话:3022011,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发改委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政务公开部署,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总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委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文件、政府信息共计288条,其中重点栏目65条,市场信息43条,政策法规1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5条,规划计划1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5条,建议提案办理8条,机构领导及人事信息9条,机构设置6条,财政资金4条,应急管理5条,政策解读6条,监督保障7条,其他信息113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等有关规定,完善办理规范指引和咨询渠道,及时接收并回复群众诉求问题。2025年,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自接收起严格按照宣州区政府信息依公开办理工作规范指导,对疑难问题进行会商研究,联系属地进行情况复核,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完毕,全力保障群众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宣州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宣州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等各项文件制度,围绕重大建设项目、规划计划执行、环境资源保护、社会信用建设、价格收费管理、民生热点实事等方面开展信息主动公开,特别是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及时将可公布的项目审批或备案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精简内容交叉或重复栏目,根据权责清单新增公开栏目,删除失效信息,整合情况说明,完善信息公开预警机制。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宣州区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参与依申请公开专题培训会和政务公开轮训,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在制定重大决策时积极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2025年,宣州区发改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 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较为笼统,如重大项目进展细节、政策实施成效量化分析等内容公开不够充分,对公众关切的深层次信息回应不够精准。

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目前政策解读以文字解读为主,图解、视频等生动直观的解读形式较少,解读内容针对性和通俗性有待提升,难以满足不同群体的信息获取需求。

三是队伍专业能力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缺乏系统的专业培训,对信息公开范围界定、答复规范等专业知识掌握不够扎实,应对复杂申请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建设。聚焦重大项目、民生保障、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制定信息公开精细化清单,明确公开内容、时限和标准,加强政策实施成效、项目进展细节等深层次信息公开,精准回应公众关切。建立信息公开内容审核把关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全面、准确、详实。

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创新解读方式,建立政策解读联动机制,邀请业务骨干、专家参与解读,提升解读专业性和通俗性,增强政策传播效果。

三是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等活动,提升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和业务操作能力。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优化岗位职责分工,提升工作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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