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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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 (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州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宣州区鳌峰东路178号,电话:0563-2718578,邮箱:2726344988@qq.com,邮政编码:242000)。
一、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与落实机制,宣州区审计局已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相关工作;同时明确具体责任科室与专职人员,细化任务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专人负责落实、层层压实责任”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周密、推进有序、执行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第二十条第(五)项
行政许可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纠正
尚未
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