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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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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2 10:56 来源:宣州区司法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 (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州区司法局联系(地址:天平路17号,电话:0563-3014436,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区司法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专人负责,常态化管理更新区司法局政务公开网页。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工作,细化了政务公开的各项内容,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256条,及时将相关信息汇总整理,方便人民群众了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宣州区司法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到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明确各部门在信息公开中的职责边界,制定公开流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特别是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重点做好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完善公开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进一步明确审查程序和审查的主体责任,确保所发布的信息内容准确、合法、合规。二是保障信息公开时效性。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公开,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系人,落实专人专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运营维护。三是强化审查机制,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合规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对发布的网站信息严格审核和管理,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合法合规。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未经保密审查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确保不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发生失密、泄密事件。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部分信息公开的内容在深度和专业性上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还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进一步优化信息内容质量,运用图文、视频等多种新媒体形式,满足群众的需求。加强政策解读的水平质量,力争提升政策解读的覆盖面和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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